你好!我是在2012年转的户口,从农村转成非农业户口(学校读书时转),后来去公安局上户口时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把我户口上到另一个队里去了(公安局现在的解释是她当时弄错了)。过了2年,直到今年我刚好转去的那个队搞开发有赔款,当地的村官和公安局才发现了我的户口有误,现在要求我从新转,可我在这几年用这户口,身份证办理了社保,文凭等很多资料的东西。我现在是否听公安局的我的户口说转就从新转呢?公安局的是否应该给我一定的赔偿?还有就是我现在的户口到底该不该听她们的转?
2024-09-03 12:17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迁出原户口所在地,重新落户于新的户籍地。如果您在2012年已经将户口从农村转入城市,并且一直在该城市生活工作,那么您的户口应当被视为在城市地区。因此,即使您在上学期间曾被转回农村户口,但此后一直生活在城市,您的户口应当视为在城市地区。 至于赔偿的问题,由于您已经在过去的几年中使用过这个户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因此如果公安局执意要将您的户口重新转回农村地区,可能会对您造成不便或者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或解决办法,比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问题,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建议您与当地的公安机关沟通,了解他们具体处理此类问题的方式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