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是离婚的了,我带着二个小孩 前夫一个月给二千生活费,我有相处的对象了他也是离婚的带一个小孩 这样我们要怎样结婚呢,小孩怎么办?我以前是招入的 小孩和我姓。现在我爸妈不肯小孩迁户口到我现在的男朋友这里的,所以我们二个商量着,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的户口和小孩的户口不要迁过去的,这样可以吗?这样女方会不会很吃亏?这样我们可以生活在一起吗?
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协商解决。您和对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双方都同意不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新的居住地,这是比较可行的方式。 保留共同财产。如果您的孩子是由您和前夫共同抚养并育成的,您可以考虑保留一些共同财产作为对孩子的投资回报。这可能包括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以及银行账户中的资金。 签订协议。建议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或之后签署一份详细的协议书,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子女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问题。这样的协议有助于减少未来的纠纷。 尊重父母意愿。尽管您和对方希望孩子跟随您,但最终决定应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如果您认为孩子的最佳利益在于与前夫共同生活,那么这个选择可能是合理的。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祝您和您的家人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