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驾驶小型轿车在通过十字路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我是直行,电动三轮车是左转,发生事故后我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到医院同时报了保险和交警,交警把车拖走,然后就是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全部是我垫付,对方要求很多不合理的要求,要求给他买一辆新车,还要务工费,慰问费,但是我认为他也是有责任的,他还说不给他钱给他买车不出院,交警让我们协商,协商不成还不给交通事故认定书,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接下来,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确保您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事故现场照片等关键证据齐全,以便后续处理。 沟通协调。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会。 保险索赔。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损失确实需要由保险公司赔付,可以尽快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理赔。 合理维权。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其他权益受损,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明确如何保护自己和其他权益。 等待结果。对于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除非有充分理由提出异议,否则通常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应遵照执行。 遵守规定。在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