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对象16年结婚生子,儿子21个月了。在生孩子坐月子期间才知道他玩机打彩票欠债和朋友外债大概五六万,还把亲戚们包的人情费全部拿走挥霍。目前为止,债务没还,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我在劳务公司上班一个月工资很低才一千。我要提出离婚的话,儿子给他家抚养可以吗?如果他不愿意要孩子又怎么办?我收入太低带不了孩子在身边。他的债务我怎样可以摆脱关系不用承担?!有一套安置房可不可以归孩子所有?!
11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与委托。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负债。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作出裁决。如果您无法自行照顾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对于债务问题,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达成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 由于您目前面临的生活困难,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例如求助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帮助。 最后,再次强调,任何决定都应基于理性分析,并充分考虑到自身利益和责任。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些事务,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