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查院对危险驾驶罪犯嫌疑人不提起公诉,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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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这表明检察机关在审查和处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注重教育与预防相结合,通过训诫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这种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这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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