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认识一个人办理手机分期,申请下来之后我去他们店面交首付拿手机,我到了之后他们工作人员才说是合约机(我在咨询时候没人说是合约机)我就不想要了,然后他们说取消这个分期的订单要2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还说这个上征信,我不要也不行
2025-04-11 16:4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与他人签订合同之前没有明确告知是“合约机”,这可能构成了欺诈行为。在法律上,如果一方知道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并非其所承诺的,则可以构成欺诈。 关于200元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这种费用的收取需要有合理的依据,并且不能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例如,如果该费用是基于提前终止合同所要求支付的,那么它应该是按照实际损失的比例来计算。此外,如果违约方已经全额支付了相关款项,那么该费用也是不可取的。 至于是否会上征信,这取决于您所在国家/地区的具体规定和信用报告机构的标准。一般而言,在提供信用卡或其他贷款时,可能会对信用记录进行检查。因此,如果您同意并签署了包含上述条款的合同,建议保留所有文件以备将来参考。同时,如果存在任何疑问,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