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调节书生效后再审案件新的司法解释适用法不溯及既往
2025-09-20 17: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百四十三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时,应当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根据上述规定,在法院作出调解离婚后,双方均同意调解协议的内容,并且在调解书中明确约定由一方支付对方彩礼款项,则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中的任何一种情形,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调解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保留好所有与调解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书、录音录像等,以便于在法庭上提供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