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与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至2020年,2018年A公司要求我们与外地的B公司签约,合同期也是到2020年,但是工作地点和内容不变,还是为A公司服务,目前公司想单方解雇我,请问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违约金吗?公司给了两张银行卡,2017年的工资流水是A公司发的,2018年一张改为新签的B公司发,另一张为外地的C公司发。社保为代理公司缴纳。查信息并无混同用工情况,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回答数:375
您好,对方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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