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售楼处买的现房43万,但是认购协议上写的是38万,他们说这是银行评估价,这样合法吗?
5天前《民法典》第667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与实际交易价格不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实际交易价格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购房时双方确实存在价格差异,且这种差异是通过正式的评估得出的,则该差异可能被认定为合理的市场价值差异。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评估的具体过程和依据,以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或不正当竞争。 如果您认为有证据证明协议中的价格存在误导性,建议保留好所有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发票、收据等,以便将来可能提起诉讼时提供证据支持。 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房地产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协议条款并维护自身权益。最终是否采取行动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风险的认识、个人意愿以及法律程序的可能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