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刚满100天,从结婚到怀孕从来不给生活费,孩子是3月底出生,5月,6月就给了两个月,一个月也有1100,根本不够开销,问他要直接说没有,没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起诉他吗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女儿刚刚满100天,并且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直由丈夫承担抚养责任。然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包括生活费的支付,通常情况下,父母有平等的抚养义务。 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确保能够证明您为孩子的日常需要提供了必要的支持。这可能包括医疗费用、营养餐费等。 沟通协商。与您的丈夫进行面对面或书面的交流,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家庭调解员或法律顾问。 法律途径。如果您对情况感到不满,或者希望获得更多的经济帮助来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那么您可能会考虑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希望您能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