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办公室面临拆迁,我已经搬出来2个月了,房东之前说是等装修费评估完了把装修赔偿和押金自己多交的房租一起退给我。但是到目前为止装修评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想先让房东把押金和多交的租金先退给我,但是房东说如果他把这钱退我了,之后的装 修赔偿就跟我没关系了,我想问下房东这样说有法律依据么?
2024-09-29 11:3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相应的条件以满足其使用需求。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前两个月搬出,因此您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和多交的租金。 关于装修赔偿的问题,虽然您已经搬出,但装修赔偿是基于整个租赁期间内发生的实际损失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家具损坏、设备损坏、水电费用等。如果您认为这些损失确实发生了,并且符合赔偿标准,那么房东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此外,房东的说法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但这需要具体分析合同的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来确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您与房东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