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已经离婚十多年了,就一个女儿判给他爸爸了,所有家具电器我都没要、可是女儿到了上学年龄自己跑到我家从此就没有见到她爸爸了,一直到现在十六岁了,她爸爸从来就没给过生活费、我想问问我女儿能不能要回这十年的生活费啊!
2024-12-02 04:4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女儿已经十六岁,并且一直在您家接受照顾和教育,那么您可以要求被告支付生活费。但是,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当地的消费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女儿没有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支持,或者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司法介入。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机构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