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因两地分居导致感情不和要离婚,儿子今年六岁,生下来就是我在带,他一直在杭州工作,其间极少回来看儿子。哺乳期没有生活费给我们母子,断奶后只给奶粉钱,其它生活费也没有,2016年一年共给我们4000块钱,到现在2017年儿子幼儿园的学费也不肯出了。无奈我只能在家带他,走不出去工作。这种情况下离婚,儿子判给我的可能性大吗?
2024-08-14 08:36在决定是否将孩子判给女方时,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与父母的关系等。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孩子的照顾和抚养是更好的选择。 首先,您可以尝试收集关于男方在育儿过程中未能履行其责任的相关证据,如未按时给孩子喂食或生病时未及时就医等。此外,您还可以向对方提出经济支持的要求,例如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以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和能力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其次,您可以寻求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比如儿童保护机构或妇联组织,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协助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即使最终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也应尽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为将来可能的再次争夺提供基础。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避免长期冲突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