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2016年11月24日经人价绍和一男孩谈恋爱,后来男方付了一部分彩礼,他们俩就生话在一起,现在我女儿怀孕2个多月,男方想分手,一直不开口说,拖时间,我女儿怀孕不能和他拖时间,如果我不拖时回想去打胎,那么男方付的一部分彩礼我家要培还给男方吗?还有一部分彩礼没付。
2024-08-17 19:2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但是,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女儿已经怀孕,并且男方提出分手并拒绝支付剩余的彩礼,建议您考虑是否继续等待对方开口要求赔偿或采取其他措施解决纠纷。同时,考虑到胎儿健康和安全,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出决定。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进行任何形式的人工流产操作,以保护母亲和胎儿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