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普通农村的,我外公和外婆去世好几年了,留下三间破土房,一个小院子没人居住。现在外公弟弟家的哥哥要出钱买下这个小院子。给三千块,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也没听说动不动迁的事情。几个姨妈也是没有主意。想咨询一下各位。
2024-12-07 16:44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无权单独占有或使用。因此,您外公和外婆留下的三间破土房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无法被转让或出售。至于您提到的小院子,虽然它可能与您的家庭有联系,但同样属于集体所有,也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进行买卖。 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村里的法律顾问或当地村委会,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和专业的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土地为集体所有,并要求被告停止侵占和赔偿损失。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