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打工者,在ktv上班两年,第一个月上班是2800底薪,老板承诺干满3个月给3000底薪,干满一年给3100底薪,上班时间这个月15天12个小时,还有15天是6个小时,就是今天干12个小时明天就只上6个小时,干满两年后老板突然说每天都要上12个小时由于个人原因我提出辞职,我干了两年工资一直是3100底薪,我离职以后他只发给我2600说我干12个小时为一天干6个小时只给算半天。故意克扣我的工资,我干了两年也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只有每个月发工资的银行记录,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有人说几百块钱算了,可那是我辛苦挣来的,老板说他有关系叫我尽管告他,我虽是打工的但是也有尊严,请问律师我该怎么
2025-03-10 05:12首先,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的报酬,并且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记录、工作安排、合同复印件等。 尽快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他们可以对雇主进行调查并提供帮助。 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健康。 请记住,无论面临何种情况,都应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指导您如何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