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十中明德学校在二月份与我签订九月份就业合同,期限三年,并缴纳押金三千和扣押相关证件。在2017年6月22日周四上午进行讲课环节并确定分班情况。之前在家人强烈劝说下我报考国编进贤中学,入围面试而2017年6月28日在我放弃进贤面试资格审查后明德学校突然告知解聘!经协商后学校态度强硬,只因为聘请到某中学把关老师,就把原定我的岗位取消!早知如此何必和我签合同,签了合同又怎能出尔反尔?望律师解答下我的困惑。谢谢。
2024-11-23 21:5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似乎遭遇了一起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学校进行沟通。首先,建议您尝试直接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其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并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赔偿的愿望。 求助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您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