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我的情况是这样,15年我离婚了,离婚了我什么都没有要,只要的孩子抚养权,婚前我前夫办很多信用卡,负债很多,他因为吸毒从15年我还没离婚的时候就抓进去两次,现在又抓进去了,判了两年,我想问,婚前的那些债务我要和他承担吗?我不知道她花哪去了,他还出轨了,抚养费也不给。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帮帮我律师
25天前在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孩子抚养权,并且有权利选择由谁来抚养您的孩子。如果您的孩子需要长期的生活照顾,那么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给予能够提供稳定生活条件的一方。 关于婚前债务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这些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不会被要求偿还。但是,如果您知道这些债务是由您的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而且这些债务与孩子的抚养费用无关,那么您可以考虑将这些债务视为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至于婚后的债务,通常情况下,除非一方事先明确表示放弃对这部分债务的清偿责任,否则另一方应承担其部分责任。因此,对于婚后的债务,建议您尽快了解并确定这些债务的具体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 此外,由于您提到对方有吸毒和出轨的行为,这可能会影响双方之间的信任度和未来的合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律师寻求专业的意见,以制定出最适合您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务必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