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下面签的这个合同我想要辞职的话是要赔他6000吗?我现在是试用期,上面说三个月考核达标可以晋升职位。但是我在这里做了很多跟我专业不相关的事。有些涉及到她想换工厂不愿意出中介费用,让我们去欺骗房东跟中介。这样子下去我觉得我不是很想呆了。我想问的是我在试用期离职要赔6000吗?还是在签订正式合同后两年内自动离职要赔6000?工资太低了。6000差不多半年多工资了。我不清楚现在试用期合同到底是两年还是怎么的?有点混乱了!谢谢
2024-08-27 23:2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不会赔偿6000元。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违反试用期期间约定的行为,例如涉及欺诈等行为,这可能会被视为严重违约,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正式合同中的离职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则无需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工作或无法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 至于试用期的期限和性质,一般而言,试用期的期限为两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咨询和维权。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