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我跟老公婚后买的房子,用的是公公的住房公积金带的款,现在房产证也拿到了,买房子我们也出了钱,房贷也在每月按时还,请问可以加我们夫妻的名字吗?
2025-03-22 09: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结婚并共同购买了该房屋,并且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拥有,那么您可以要求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为你们两人所有。 另外,如果您的丈夫是通过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那么您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对这笔贷款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程序。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您的丈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