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宅基地三十年前拆迁,没做房子给别人做了一套,现拆迁国家给补尝了,我没有,能打官司吗?
8天前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城市规划区内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且该宅基地上建设有房屋,则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于您。如果政府对宅基地进行了征收,而您未得到补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补偿请求,要求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给予合理的补偿。如果政府不予赔偿,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要求政府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