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有四个子女。一个是我妈。一个儿子。还有另外二女儿。我爸是我外公招赘的女婿。我爷爷有三套房子。结婚后我外公一直和我爸妈生活在其中一套房子。我叔(外公的儿子)一家住一套。我们和我外公住了三十年了。除了吃饭在我叔那吃。其余都是我妈在照料。我哥有重度精神疾病(低保户)三年前,因为我哥发作起来会对外公动手。所以我们搬到廉租房了。但是我妈还是一直坚持照料老人。直到前年年底我妈检查出来宫颈癌中期(低保户)我婶是好霸道的人,我妈生病的时候,外公要把房子买了给我妈治病,我婶恐吓我外公。后来房子没有买。我外公也因为我妈的事情焦虑过度。脑出血。到现在都不能认人。没有立遗嘱。我想咨询下,如果老人过世财产如何分配
2024-08-25 17:5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 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现金、存款等。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同一顺序中,应先由配偶、子女、父母分割遗产,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法定继承人全部死亡,则遗产由其生前扶养或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继承。 如果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则应首先考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然后是其他继承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综上所述,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尽快与专业的法律顾问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考虑到您母亲的健康状况,以及她照顾家庭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制定一份遗嘱,以便更好地安排遗产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