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8月1号离婚,他啥也没有给我,家里有市区一套房子,乡下有一栋房子,车子,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离婚协议里市区房子和孩子归他,请问我现在可以要回属于我的一切吗?
2025-03-10 14:47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离婚时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对于您提到的市区房产和孩子的归属问题,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如子女抚养权变更),那么这一部分房产应由另一方享有。至于孩子,则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并共享监护权。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