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课时意外死亡的法律责任

2019-10-16 15:1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次修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019-10-16 15:19: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317今日律师解答 47454

相关推荐
责任认定后,自行商量多久 1回答
自愿到劳动合同以外的地方工作多久默认劳动合同地方变更 1回答
乘坐单位车辆外出发生事故算工伤吗 1回答
我有个亲戚做点电信移动小工程,15年从一个包工头那里包出工程来做,大概总价11万多点,后来可能是资金不到位,老板一直没付钱,要了几次以后给了1万多,后来要了多次也没结给工程款。要来数次以后,那老板说只欠1万多,10余万是已经付过的。由于各种原因,双方没有书面证据,各执一词。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这边应该怎么来做才能让自己利益不受到伤害。 1回答
职务侵占罪报警人起诉会怎么样? 1回答
手机怎么匿名报警…… 1回答
离婚女儿两岁半判给谁 1回答
您好,问您一下气动水弹枪犯法吗,就是只能打水弹的 1回答
有钱花平台合法吗,我卡号写错了,修改的时候需要解冻资金吗 1回答
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不赔怎么办 1回答
孕期长期旷工和请假能辞退么 1回答
夫妻贷款购房放弃产权的一方可以不参与借款吗 1回答
石家庄劳动局在线咨询怎么查询社保 1回答
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 1回答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举报?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