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 我们家是六安市金寨县山里井村堰西组人,父亲是金光钢厂职工了,八十年代响应国家政策兵工厂搬出山区,迁到蚌埠市。厂领导要求职工们举家迁来,于是母亲带着我们兄弟姐妹四人一起来到蚌埠。由于我们是农村户口在蚌埠上学不能参加考试,也找不到工厂上班,九十年代国家有一个政策我们可以买户口解决上学和上班问题。父母举债给我们4人买了户口,但母亲的户口一直都在老家,并且国家有规定我们买户口的居民可以继续拥有承包土地权,所以我们土地一直都在承包种植,前几年我们也一直再交纳国税地税。去年我们村民组开始征地了,我们家的征地补偿款不知去向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25-08-03 18: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土地征收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土地征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有权征收农民的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如果征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应当依法给予被征收人的合理补偿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认为征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补偿标准不合理,您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我国实行的是公民身份制度,即每个中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并不影响您作为公民的身份。 最后,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具体情况。 与村委会或其他基层组织沟通,了解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情况; 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查询相关政策文件,了解相关补偿标准和程序; 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解答。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