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屋在出租方和承租方为签合约承租方只交了3000元押金的情况按承租方的要求对房间做出了简单的改造,然后承租方又反悔不租了,请问出租方在改造时候花出的费用该怎么办呢?是否应该由承租方承担此费用。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进行改造,并且未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至于出租人在改造过程中花费的费用,通常应由承租人承担。因为承租人的行为导致了出租人的财产受损或价值降低,因此应当由承租人赔偿。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改造的具体项目、改造的范围、改造的性质以及承租人是否同意赔偿等。 总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进行改造时,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遵守双方的约定。如果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改造,则可能会面临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