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合同到期是2018年6月份,签的是劳务合同,是2016年6份签的合同,单位竞标没有竟上标,公司黄了,解雇我的合同到2017年10末,咨询一下看看咋给赔偿,谢谢
2025-02-01 23: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与公司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原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原因,并表达您的离职意愿。 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在提交申请时,您可以选择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 拖延不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延迟支付,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