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张某将宅基地卖给城市户口的王某(有宅基地批复),王某在宅基地上建房,王某将宅基地手续和地上房屋抵押给民间借贷。然后王某又将该房卖给城市户口的金某。金某付款并装修入住一年后,民间借贷找到金某,要求金某退还房屋。王某和金某在买房协议书中承诺,“没有将该房进行过抵押或担保,如有抵押或担保,王某退还购房款,赔偿装修损失,并且赔偿购房款两倍的赔偿金。” 请问王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并且购房款及装修钱能否追回,承诺的两倍赔偿是否应该兑现。
2024-09-19 16:0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王某在买卖过程中隐瞒了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未如实告知金某房屋存在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在这种情况下,金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购房款和装修费用,并有权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 此外,虽然王某与金某之间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两项赔偿条款,即“如果有抵押或担保,王某退还购房款,赔偿装修损失,并且赔偿购房款两倍的赔偿金”,但这种约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即使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因此,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这种基于口头协议而产生的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尽管王某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但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那么有可能会被定性为诈骗罪。至于购房款及装修费能否追回以及承诺的两倍赔偿是否应该兑现,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