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出门去外地办事,我的朋友委托我帮忙顺路捎带几个人,那几个人之前和我都不认识,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上有个人受了重伤,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另外一辆车负次要责任。经救治伤员无生命危险,后经恢复鉴定四肢瘫痪一级伤残,花费较大。一审判决除了对方负次要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诉求金额的30%之外全部由我个人承担。是否合理?委托我捎人的朋友是不是有责任?伤者自愿坐我的车是不是要承担一部分风险?
19天前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分配是关键因素。如果被告方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则应承担大部分损失。 受害人是否有过错也会影响其责任划分。例如,如果受害者本人存在过错,则可能减轻或免除被告的责任。 朋友作为被委托的人,他们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应该确保自己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并且遵守交通规则以避免发生事故。 关于伤者的自愿乘坐,这通常不会影响其索赔能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受伤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所有合理的医疗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产生的收入损失等。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您的案件,您需要仔细审查法院判决的具体内容,包括责任比例和赔偿额。同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在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后,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如上诉或者提起再审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