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户籍是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赵集村郑家71号,他这几年在中山三乡.石岐.古镇工作,现在不知道他去哪里了,我要到哪里起诉他,在中山这边的法院吗
2025-01-29 15:5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想要起诉被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而言,原告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与案件有关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赵集村郑家71号,因此原告可以在该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如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化,且经常居住地不在上述法院辖区内的,原告还可以选择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都不在起诉书中明确列出的地点,那么原告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被告实际居住地的证据,例如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告住所地在中山市,但如果其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仍在河南省邓州市,那么原告仍可以选择在邓州市的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如果您想了解如何起诉被告,请提供更多关于被告信息的具体细节,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