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算工伤吗 您好!我骑电动车在下班途中和另一骑电动车的相撞,对方电动车上载一老人,当时他骑的快撞我车上,我赶紧调转车头摇晃几下稳住了,对方骑过去在我身后倒了,我看看互相没事,准备走,他叫住了我并报警,隔了两天他通知我,他载的那个人脚趾头骨头断了,让我赔偿,监控正好是盲区。他是本地人,我是外地打工的,这事保险公司给负责吗?我打工的公司有五险。麻烦告知。万分感谢!
2025-03-30 03:15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能够证明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获得工伤待遇。 至于赔偿事宜,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并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其伤情等级。同时,您的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取决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约定。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祝您早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