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我事情 要打我 找了一帮人 然后我叫了几个朋友过去 想吓唬吓唬他们 让他们跑 结果他们一个人没跑 把我打了 拿出了刀 把我划伤了 我朋友看到就上去踹了两脚 那个人受了皮外伤 我被划伤了 对面二十多人 我叫了几个朋友 基本上都是看的。我怕对面还会搞我事情 我想报警 请问我有什么责任?都是初中生 满16了
21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以下责任。 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方是成年人,您可能会因故意伤害他人而承担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被告方(即对方)是未成年人,且行为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您可能需要对此负有部分或全部的责任,因为这是过失造成的后果。 防卫过当。如果您使用暴力来保护自己,但这种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可能构成犯罪,特别是如果这种行为是为了防止重大的公共安全风险。 共同犯罪。如果您的朋友也参与了殴打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要对这些后果负责。 在考虑是否报警时,请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记录、证言等,以支持您的指控。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