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人合作在去年IO月开了一家电镀厂。总投资82万元。对方又叫我投了19万。至到现在2018年6月27日都没有写合同。电镀厂一至都是对方在管理。现在算厂里的投资人吗?
17天前您提到的电镀厂属于合作经营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合作经营企业,一般情况下视为合伙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投资款已经全部投入,且该电镀厂的实际控制人是您,则可以认为您是该企业的合法投资者。 然而,具体是否可以将电镀厂视为您的个人财产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是否有明确的投资协议或书面约定。 该电镀厂的具体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您是否参与了日常的管理和决策过程。 如果您能够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能证明自己对电镀厂拥有实际控制权,那么您可以被视为该企业的合法投资者。否则,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运营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