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95年的,他对象2001年的,四月份住在一起,5月13号分开了她去江苏了分手了,现在那女的说她怀孕了宫外孕,我们这边责任多大?该负什么责任!
2024-11-03 07:4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女性在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时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并且在此过程中导致其受孕,那么该女性可能被视为“自愿”或“主动”的生育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弟弟和您的家人可能会被认为对怀孕承担责任。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则,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弟弟和对方之间的关系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关于宫外孕的问题,如果确认是由于非避孕措施而导致,则可能属于共同责任。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事件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等。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