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孩子的爸爸跟一个女的暧昧不清,两个人弄得感情不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口口声声说我没权利管,还带着那个人女的到我妈家闹,因此我觉得没有过下去的必要提出了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大的是男孩2014年1月生的,小的是女孩2016年3月生的,现在都同意离婚女儿归我,但孩子还小,我没办法出去工作,所以能让孩子的爸爸出孩子的奶粉钱吗?我父母身体都不好妈妈中风需要人照顾,爸爸癌症晚期今年刚开刀化疗在家也要人照顾,忘了说我有个姐姐招在家里她自己也有两个孩子,所以能帮忙的地方很少。但我还是很想要这个孩子,所以希望你们能尽快给我回复 ,谢谢
2024-11-03 09:0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确实较为复杂,涉及多个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责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并考虑各方的利益与需求。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孩子可以随母亲生活,也可以随父亲生活,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其次,关于孩子的生活费用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孩子父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关于医疗费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享有优先抚养、照料和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提供经济帮助的义务。在这个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孩子父亲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 最后,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敏感性的问题,建议您尽量避免公开谈论这些话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同时,考虑到您目前的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的平衡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