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欠我五万元钱,官司打赢后迟迟不还,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来经执行厅法官调解,对方写了还款保证书,此保证书是我拿着还是放执行法官那?
2024-10-06 15:0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您已经通过诉讼程序胜诉,并且取得了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那么对方应当按照判决或裁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您可以直接向执行法官提交您的债务证明材料以及对方未按期履行的情况说明等文件,由执行法官进行核实和处理。 至于是否需要将该还款保证书交予执行法官,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该保证书是您亲自起草并签字确认的,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一种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对方确实同意履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执行过程中提交该保证书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然而,如果该保证书是由他人代为起草或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的,则可能存在争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确保双方都对保证书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终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应保持耐心,避免因急于求成而采取过激措施,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