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房改房,房照上写的是我母亲(刘秀芝)名,十多年前去世了,名一直没改过来,爸爸还在,现在重病,现在我想过户到我名下,我是独生子女,我爷爷奶奶 早年间去世的,我姥姥在我妈妈之前去世的,我姥爷(刘长春)在我妈妈之后去世,我有五个姨,其中三姨(刘秀玉)四姨(刘秀娟)五姨(刘秀杰)在很小的时候养不起送人了,后来找回来,但是都改了名字了,怎么证明送人的这三个姨是我姥爷档案上的是同一个人?
2025-12-17 22:0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的父亲(刘长春)是在您母亲(刘秀芝)去世后不久过世的,并且他没有留下遗嘱或者任何其他指示性文件来指定财产继承方式,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的母亲(刘秀芝)去世时,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母亲的房产应该由她的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对于您提到的三个姨,他们是否属于您的亲属?如果是,则他们与您母亲的关系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一部分考虑。如果您认为这些姨是您的亲属,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他们与您母亲的关系,以便于确定他们的继承权。 此外,如果这些建议无法满足您的需求,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