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九八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父母我,和我哥承包地在父亲名下。那时哥已分家。我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九九年发的土地经营证书我和父母在一个证书上。哥一个人的地在他的证书上。父母前些年去世了。现在哥要和我分父母的那份地,我哥他有权分父母的那份地吗?
2024-09-04 11:1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而土地承包权属于承包方。在您的情况下,您的父母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权,并且在九八年的土地承包中取得了土地经营证书。 至于土地是否应该分割给您的哥哥,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在您父母取得土地经营证书后,该证书即为土地权利的有效证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即使您与父母在同一份土地经营证书上,也不影响其效力,因为该证书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而产生的。 最后,虽然您与父母在同一份土地经营证书上,但是您与父母之间没有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将土地份额进行分割,也没有其他证据表明您与父母之间存在土地份额的共有关系。因此,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确认,否则您无法要求分割父母的土地。 综上所述,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法律纠纷,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提醒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