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爱人未离婚期间、伴侣与他人同居。而且此期间我每月以1500百元,给孩子用于生活学习。三年里我已经拿出五万元。婚后存款一直由她保管。她想要离婚、让我每月给孩子3000生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393490219微信
28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支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如果您在未离婚期间已经支付了孩子的生活费用,并且该费用是由您个人负担,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来分配这些款项。此外,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或诉讼途径。 同时,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