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骑摩托车被樟村坪镇派出所拦住了,弄的我差一点摔了一下,停车之后,他们要把我的车钥匙收走,然后要看我的驾驶证,我说掉了,最后也不知道他说的那条那规就给我开了两个20元的发款一个200元的罚款他们不是没有权力这个的吗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并且造成了交通事故,那么您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您声称您的车钥匙丢失,并且被告知需要支付罚款。这似乎涉及到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等,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如果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