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给我两万买衣服等物品,领证后办婚礼时男方家给了八万彩礼,现在孩子五个月,对方抛弃我们母女,不管不顾,想离婚,对方要求归还十万,另让介绍人证明给的十万是车款,请问已经结婚一年半了,需要归还吗?或者介绍人已证明是车款,能算共同财产吗?
2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如果您和对方已经决定要离婚,并且双方同意处理共同财产,那么您应该考虑是否需要返还彩礼。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在婚前支付,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破裂或一方提出离婚,则可以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其次,关于介绍人的证明,一般来说,这种证据并不一定会被法院采纳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介绍人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笔钱是用于购买车辆而非其他用途。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在处理任何财务事宜之前,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有关法律条款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