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问题:男女双方未登记,但已举行婚礼仪式,且双方育有一女,孩子不到两周岁。现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归男方。现在女方要求男方赔偿5万元钱,这个要求合理吗?麻烦律师给予解答。
13天前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婚礼仪式,并不代表婚姻关系的成立。因此,如果双方没有进行正式的结婚登记程序,那么你们之间的关系仍然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子女出生,也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旦一方提出解除婚约,另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者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等。因此,您提到的男方要求女方赔偿5万元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建议您与女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求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建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