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了,有两套房子,离婚协议书上是一人一套房子,但是法院判给我的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写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子我到底是不是所有人,对方有没有权利要走这个房子的一半所有权?
2025-09-08 20:05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协议明确约定某一方只拥有某一特定财产的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那么该方有权使用但没有所有权。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显示为“我们两个人”,这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产权归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屋应视为双方共同共有财产。 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服,并且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公平的处理,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与对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