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我老公现在感情破裂 准备离婚 育有两个小孩 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到他们那里了 按人头6个人分了3套房子 现在我不想要孩子可以分一套房子吗?每月给孩子些生活费 这样可行吗?
2024-08-13 19:0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如果您的配偶不同意将房产归还给您,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抚养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您的配偶不同意,您的孩子仍然属于您和配偶共同拥有。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并有权决定孩子的教育、医疗等事宜。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行为,以免对家庭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