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十九大开幕前,我进京上访,(上访时并未有过激行为)被当地接回后,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给予我七日行政拘留,请问派有所有无这样的权力,若不服应向县级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还是市级公安申请呢?
2025-02-13 18:18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法律程序和法律适用。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处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您认为您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或者认为处罚过重,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具体操作中,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媒体曝光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同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