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3月份在江西买了一辆货车挂靠在他公司名下,还欠他26万分26个月还每个月还一万加借款利息按每月1%计算,还款日期到2019年5月,我现在还了12个月共12万加每个月的利息,现在剩下的14万我想一次性还清算不算违约?欠条上写着:如逾期,按全款收取20%违约金。这种情况算不算违约?
2025-06-03 21:5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偿还了12个月的款项共计12万元加上每个月的利息,这表明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大部分债务。然而,剩余的14万元未偿还,因此可能存在违约的风险。 关于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如果合同中规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该违约责任与您的行为相符(例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高额罚款),那么可能被视为违约。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明确的违约条款,也有可能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存在违约情况。如果您对合同的具体条款有疑问或担心,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保持诚信和透明度,尽量避免未来的纠纷。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