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犯罪嫌疑人醉酒把我儿子打了,把我儿子车开离案发现场。警察把嫌疑人抓到派出所,之后车子才找回,四人有三人是公职人员。过了十一个小时才给犯罪嫌疑人抽血化验。派出所给定罪行,制安安件。合法吗。
2025-05-25 13:53您的情况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收集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如果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在刑事诉讼中,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应当及时对他们的血液样本进行检验。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DNA检测”。这是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是否有作案能力,以及他们是否为案件中的受害者或嫌疑人。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必须公开,并且必须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破坏。因此,警方应该确保在现场留下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指控。 最后,您提到的关于“派出所给定罪行,制作治安案件”的说法不准确。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警方认为存在犯罪行为,他们应该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当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和决定是否立案。 综上所述,如果您对警方的处理方式有任何疑问或不满,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可能需要提供给法院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