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园回迁业主,3月12号趁中午休班时间往新家送家具,门卫不让进,非要压钱或物。我对象说来的匆忙什么也没有带,好话说尽,门卫就是不给起杆,一怒之下,我对象双手掀了一下杆,也没有掀起,我下去后,把我的手机和身份证都压在那里,还说了切好话,才掀杆放行。当时杆正常使用,下午保安队自己卸了杆,非说是我们弄坏了,他们有监控,可以看见我对象根本没有掀起来,杆子早就是坏的,他们动用110诱导,恐吓我们。最后罚我们500元钱。我觉着他们侵犯了我回家的权利。才因起了我对象的过激行为。他们责任在先。请问老师,我应该怎样维权,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给予答复,期盼。谢谢
2025-06-09 15:3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争议,可能涉及到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谈判协商。直接与物业公司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 申请调解。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解决问题。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视频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