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一起上过班的人借银行里的钱 在自己毫无知情的情况下用了自己的号码做担保 钱超期不还 现在银行发了律师函 自己成了旁听 想了解一下自己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29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借款人)确实是在没有告知或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您的手机号码作为贷款的担保人,并且这笔借款超过了偿还期限而未归还,那么您的朋友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以虚假身份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时,仍与之发生交易,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帮助诈骗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即使您不知道该笔借款是用于非法用途,但作为担保人,您的行为也构成了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明知他人利用赌博、销售毒品等违法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仍然为其提供资金账户、支付结算、开立信用证等帮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再次,虽然您不是直接借款方,但如果您的朋友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可能会涉及到洗钱罪等其他相关罪名。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朋友都可能因涉嫌洗钱罪或者其他相关罪行受到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请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