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女儿十六岁同意别人,最后去在了半年,他那小男孩经常大他,他出去玩一下连他公公都说要打他,最后被他家打跑回来,现在老家说要打官司,像这样能赢吗
11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女儿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他人交往。因此,她的行为是合法的。 关于被告人的行为,由于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允许才能外出玩耍,因此他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监护人的指示和要求。此外,如果被告人在外期间遭受殴打,这可能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至于打官司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女儿的权利,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您的女儿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